什么是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促进消防产业健康发展,从2008年1月1日起,公安消防机构对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三类产品实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
   实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是公安消防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现实斗争的需要,是消防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机制创新,是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举措。
   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技术基础是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和与之相配套的检查仪器。该制度通过建立以单个消防产品为最小单元的全国消防产品信息库,可实现对消防产品在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维护和监督等环节的网络化动态监控跟踪管理。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三类产品时,应检查其是否具有消防产品“身份证”,没有或未加贴“身份证”标识的,则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从2008年1月1日起,消防机构将利用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开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纳入到建审、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各项消防执法工作中,对开始实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三类产品,实行消防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