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高新区普查办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底册制作进入攻坚阶段
高新区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会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天津市经济普查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暂行规定
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关于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若干规定

天津高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会议通知

  为了更好的落实天津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实施细则有关精神,使高新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使企业能够正确、迅速的填写《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兹定于2008年10月16日—17日召开天津高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培训会。
会议内容:讲解普查的目的、意义;通告高新区普查方式;讲解并现场指导填写《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
  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6日上午9:00,下午14:00
2008年10月17日上午9:00,下午14:00
  会议地点: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三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各单位负责统计人员一名。
  请参会人员携带高新区所发普查资料袋中全部资料及企业法人代码,工商、国、地税注册号、企业人员数及全年收入预计数等信息参会。有条件企业携带公章。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按时派人参加培训会议,积极配合高新区普查工作。
  联系人:张 博 杨翠翠 朱婧祎 缪玲玲 张维刚 袁兰静 李伟
  联系电话:83710260 83710261 83710262 83710263

                 

天津高新区第二次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3日

  附件: 天津高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会议通知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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