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局
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
(一)体育经营活动单位备案
1、申请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需要具备的条件
(1)符合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2)有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保和房管要求的经营场所,其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有必要的资金和必需的设备;
(4)有与其经营项目和规模相适应,并具备相应资格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数量规定要求:
无数量规定要求。
3、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
填写《体育经营活动单位登记备案表》。
4、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4)所使用的器材或设备的种类、数量、质量检验情况;
(5)设立体育俱乐部或其他体育经营机构,还需要提供组织章程。
5、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6、办理程序: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开业后5日内向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7、办结时限:
当日办结。 |